說明

在使用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包括萬通信託有限公司(“萬通信託”))所提供的聯線服務、網址或其他電子通信和/或應用程式 (統稱為“電子系統”)前,請閱讀以下條款和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此協議為閣下與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之間就閣下使用或進入電子系統須遵循的條款的有效法律文件。使用或進入電子系統即表示閣下完全接受以下的條款。

如果閣下不接受以下條款中的任何規定,請不要進入和使用電子系統。

公司資料

萬通保險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根據其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它的總部地址位於香港灣仔駱克道33號萬通保險大廈27字樓。

萬通保險乃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萬通保險澳門分公司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監管,乃獲澳門金融管理局授權在澳門或從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地址位於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320號澳門財富中心8樓A座。

司法管轄權和限制

電子系統是由萬通保險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總部控制和維持。電子系統中所覆蓋有關香港的資料和資訊是針對並僅限向香港或澳門的居民或在香港或澳門有營業場所的實體提供的。但是,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對於電子系統所覆蓋的資料和資訊是否適合或可使用於其它司法管轄區不作出任何陳述。

所有與電子系統有關的條款都是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任何紛爭都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裁判權。

電子系統的資料(部分或全部)的發佈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是被禁止或受該等司法管轄區所限制的。閣下負上確保遵守該等禁止/限制的所有責任。

免責聲明

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不會對電子系統或電子系統內每一頁所包含或提及的資料和資訊作出任何形式,包括明示、隱含或法定,的保證或任何表述。電子系統所覆蓋的一切資料和資訊僅作為一般資訊,閣下不應以此作出任何商業決定的基礎。任何通過電子系統收到的資訊不應被視為特定的專業意見。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建議閣下應獲取認為適當的專業意見。電子系統並沒有在歐盟地區被使用的意向。

由於互聯網可能因為未能預計的擠塞、開放和公開性質和其他原因,導致互聯網未必是可靠之通訊媒介,而這些不可靠性是在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可控制範圍之外。這些因素可導致傳送延誤、錯誤資料傳送、延誤執行指示或執行指示和發出指示時的價位偏差,萬通保險及/或其子公司和閣下在通訊上的誤會和錯誤、傳送缺失、阻礙等。

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不會接受任何責任及不會承擔因閣下進入/使用電子系統而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害(包括特別的、偶發的或相應性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任何原因由電子系統、其內容或相關服務的任何缺點、過失、不完整、過錯、錯誤或不準確,或由電子系統、其覆蓋的任何部分、其內容或相關服務的無效或因不能提供其內容或相關服務的任何部份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費用。

為閣下資料保密安全著想,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強烈建議閣下不應使用公共電腦或供公眾使用的無線網絡進入電子系統,並於使用電子系統前確保閣下的電腦已安裝最新的防毒軟件及防間諜軟件,以保護閣下的電腦免受病毒或惡意程式的侵襲。

請注意,閣下須承擔從電子系統下載任何軟體的風險,無論什麼原因,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不會承擔也不會接受任何因閣下使用電子系統而被傳播的電腦病毒、特洛伊木馬、蠕蟲、軟體炸彈或類似事物或程式而招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害之責任。

所有使用閣下的用戶名稱和登錄密碼通過電子系統給予萬通保險和/或其子公司的所有通訊、指令和申請將被視為由閣下或閣下的有效的授權人所給予萬通保險,除非及直至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收到閣下的書面通知閣下的用戶名稱和登錄密碼的安全性受到威脅。在收到閣下的書面通知前,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獲閣下授權可跟據任何該通信、指令和申請行事而無需負上責任。在任何情況下,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可以拒絕接受任何通過電子系統的通訊,指令和申請,如 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認為有適當理由。

萬通保險採取謹慎之方法確保於電子系統收集之個人資料是在受保護的情況下被儲存和發送。

惟所有透過電子系統收集之個人資料存在一定的風險可被未經許可人士查閱和使用。

彌償

閣下特此同意向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免除損害並使他們獲得全數賠償任何因以下原因所引起的,或直接或間接地使萬通保險及/或其子公司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行動、責任、法律費用、索償、損失、損害、法律訴訟或費用(包括根據彌償基準計算的法律費用、行政支出和費用),閣下特此同意向萬通保險及其子公司賠償並使他們獲得足額賠償:

(a) 閣下和/或能夠使用閣下用戶名稱和登入密碼而進入及使用電子系統的個人或實體進入及/或使用電子系統,但若閣下已完全遵守萬通保險或其子公司不時通過電子系統或其它方式通知閣下的所有關於正確使用電子系統的指引、程序或說明則除外,即(包括但不限於)閣下已謹慎地將閣下之用戶名稱及/或登入密碼保密以防止欺詐的行為,及閣下在知悉閣下的用戶名稱和/或登入密碼可能不安全時或電子系統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使用時,立即通知萬通保險或其子公司 (視何者適用而定)則除外;或

(b) 閣下或能夠使用閣下用戶名稱和登入密碼而進入及使用電子系統的個人或實體違反或不遵守上述任何的條款。  

商標及版權通知

萬通保險為本網頁中所有文章、圖像及影像的版權擁有人(除另有指明外)。商標(服務標記)包括市場稱謂(旗艦名稱)及標識只可於獲得商標持有人事先給予的書面准許及許可合約下使用,及只可在正確的形式下展示,及在符合萬通保險的企業標準下使用,及在保障我們的商標及擁有版權的資料的實務下使用。閣下可使用頁首的"聯絡我們"一欄向萬通保險的負責人員要求獲得該書面准許。閣下在提出要求該准許時必須提供閣下網頁的URL地址及闡明要求作出該准許的原因。